理学院分党校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理学院分党校是南京农业大学党校的下属分校,是在我院党委指导下的以党建班为主要形式,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非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进行培训的基地。

第二条  学院分党校接受校党校的业务指导,根据校党校的工作部署,主要从学员的思想教育入手,以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为依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员树立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培养党的后备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分党校设立正、副校长各一名,由学院党根据党校要求推荐,报校党校批准。

第四条  学院分党校下设初、中、高级党建班,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进行培训。

第三章 教育与管理

第五条  分党校紧紧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广青年的思想以党建班为主要形式,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逐步提高学员的理论水,解决学员的思想困惑。

第六  分党校培训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搞好培训工作。对学员要求严格,为了突党的严肃性和庄严性,规范党校学员的纪,特制定分党校党建班考核细则,其中包括勤考核、日常表现、思想汇报合格和优秀学员评定标准。

第七条  分党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由院党委保障。

第四章  党建班

第八条  分党校党建班负责人由学院的党员教师及学生党员兼任,要求其对党的基本理论、党的纲领、党的路线、党的方针、党的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常熟悉,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责任心。

第九条  分党校党建班班委要有计划的组织学员进行学习及活动,形式力求生动多样,以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条  分党校党建班以理论学习、讲授党课、专题讲座、小组讨论、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员共同学习有关党的知识,了解当前国内外形势,探讨与学员自身发展相关的话题,以及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第十一条  分党校党建班分为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初级班结业、并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学员方可参加中级班的学习,预备党员参加高级班学习,并以在高级班学习情况,作为预备期考察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第十二条  分党校的学员为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分子、积极分预备党员、党员,由院党建工作部建立学员档案,按人数多少编制班级进行学习。

第十三条  分党校学员必须做到

1.热爱党热爱社会热爱国,热爱人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维护和人民的利益,善于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3.努力学习马克思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4.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学校分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分党校的各项教育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四条  学员成绩主要由课堂听课、参加活动、思想汇报、平时表现决定,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表现优异者由班委负责推荐,并按每期评优比例评为优秀学员。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分党校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