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党委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 2014-05-13浏览次数:

理学院党委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院党员干部及全体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创新精神和奉献意识。为保证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是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第四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下午,为院党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教育改革的措施和有关文件精神内容。同时要根据学校党委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讨论。


    二、院党支部书记理论学习。原则上是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第三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为支部正、副书记集中学习讨论,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讨论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原则上各党支部每月要集中学习两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四、教职工理论学习。在各党支部及系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院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一般在开学后的第二、第三个月里的适当时间。主要听取有关专题报告,观看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录像片等内容。
 

 

 

 

理学院党委
200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