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党委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 2014-05-13浏览次数:

为搞好学院党委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经院党委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学院党委采用例会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初的周四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二条、 例会内容。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发展计划;审批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批准上报的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讨论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学院内的一些重大政治问题等。


第三条、 议事程序。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前应作好准备以提高工作效率。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第四条、 请假制度。党委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向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


第五条、 会议纪律。开会时党委秘书应作好记录,与会者不做与会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果是政治学习,与会者应作好笔记,党委委员应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讨论中涉及到的各项事宜,未经许可不得向外泄露。


第六条、 议事原则。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会上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有议有决,人人都必须认真贯彻执



理学院党委委员会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