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专业学习成绩(W1)、学术成果(W2)、社团活动综合表现(W3)。
设得分函数为总得分W,则:总得分为W=W1*X1+W2*X2+W3*X3(X1=30% ,X2=50% X3=20%)。其中,W1 为第i项考核指标,Xi 为该项指标在考核体系中所占的权重。
(一)学习成绩(W1)(100分)
按照研究生院计算的所有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
计算方法为:GPA折算分=本人GPA绩点分÷本年级本专业GPA绩点最高分×100
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以上公式进行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二)学术成果(W2) (100分)
W2=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70%+国家专利项目*20%+参与学术报告情况*10%
1、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文章发表情况*60%+论文获奖情况*20%+科研创新获奖情况*20%
以下所述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占分值100%,以第二作者发表,占分值60%,第三作者发表,占分值30%。其中,若并列第一作者的,按照名字排序视为一作、二作依次类推;若学生本人导师是一作,则学生排名提前1位,按提前后排名的分值70%算。
(1)文章发表情况
此处文章指研究生期间在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以“南京农业大学”名义所发表的文章。中文期刊核心分类以南京农业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2010)(研究结果)为标准。
在本学科SCI影响因子前10%, 100分/篇;排名前10-20%,80分/篇;其他SCI,70分/篇。
在SCI会议、EI会议上发表一类论文,相当于一类核心期刊论文,50分/篇,二类核心期刊30分/篇,三类及以下核心期刊20分/篇。其他类型学术期刊:10分/篇。
(2)论文获奖情况
获奖论文分值如下:
国家级论文特等、一等奖 60分/篇;
国家级论文二等、三等奖 40分/篇;
国家级论文优秀奖 30分/篇;
省级论文特等、一等奖 40分/篇;
省级论文二等、三等奖 30分/篇;
省级论文优秀奖 20分/篇;
校院级论文特等、一等奖 30分/篇;
校院级论文二等、三等奖 20分/篇;
校院级论文优秀奖 10分/篇;
注:若同一篇既在刊物上发表又获奖,以最高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3)国家专利
此处专利指在研究生期间在以“南京农业大学”名义申请的国家专利,第一发明名人为研究生导师,第二发明人为研究生本人的专利项目。
发明专利 40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30分/项;
外观专利 10分/项;
软件著作权 40分/项
(4)科研创新获奖
国家科研竞赛一等奖 60分
国家科研竞赛二等奖 40分
国家科研竞赛三等奖 30分
省级科研竞赛一等奖 30分
省级科研竞赛二、三等奖 20分
校院级科研竞赛一等奖 10分
校院级科研竞赛二、三等奖 5分
科研竞赛获奖中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参与者。所有获奖者必须提供获奖证明。
其他跟学术创新有关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2、学术报告
学院将定期举办由研究生主讲的主题报告,并邀请老师进行点评,以个人申请报名为主(包括研究生在各类学术论坛上的主题报告,研究生若参加校外的学术报告,必须要提供本人在论坛上进行论文交流的证明材料)
参与学术报告情况= 10*报告等级比例
主讲国际级别的主题报告,报告等级比例为100%,国内主题报告为70%,校内主题报告为60%。学术报告取最高级别,不累加,且仅限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
(三)社团活动综合表现(W3)(100分)
W3=组织协调能力*55%+参加社团活动*45%
1、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是评价担任班级、院校两级研究生会、社团等组织负责人的表现。
(1)校、院研会主席 20分
(2)校研会副主席、院研会副主席、院研会部长 16分
(3)党支书 12分
(4)院研会副部长(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12分
若一人担任2个职务,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若中途退出研会,不能加分。
2、参加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是指除科研创新活动外的各种活动,本人应是主要参赛者,需提供相应证明。
(1)国家级比赛获前三名、单项奖 30分、25分、20分、15分
(2)省级比赛获前三名、单项奖 25分、20分、15分、10分
(3)校级比赛获前三名、单项奖 20分、15分、10分、5分
(4)院级比赛获前三名、单项奖 15分、10分、5分、 3分
参加社团活动总分不超过100分
(四)其他事项
1、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GPA绩点分排名需为本专业前50%。
2、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用于申请的所有材料需为进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后获得。
3、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用于申请的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当年的9月30日。
4、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进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后不能有任何违纪记录。
5、面试合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成绩不合要求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所有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支撑材料由导师负责把关,如后期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导师所有学生三年内的评奖评优资格。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