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
加
分
详
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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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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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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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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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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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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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连续三年、两年获班级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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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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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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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优秀、通过CET-6 、CET-6考试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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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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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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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算机四级、软件设计师、程序员、三级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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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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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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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计算机二级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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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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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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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竞赛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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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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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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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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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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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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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参加江苏省高等数学、英语竞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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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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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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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期刊、一般刊物发表文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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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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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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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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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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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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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征文比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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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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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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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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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游泳比赛前八名(1-2,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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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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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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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田径运动会前八名(1-2,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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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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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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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杯各类比赛(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
前八名主力队员(1-2, 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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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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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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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太极拳比赛队员(1-2,3-5,6-8)、未进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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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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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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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大会个人前八名(1-2,3-5,6-8)
团体前三名(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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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0.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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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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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校运动会项目,根据成绩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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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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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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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十佳歌手或歌手组合大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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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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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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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个人形象设计大赛、主持人风采大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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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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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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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书画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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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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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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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平面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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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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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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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相声小品大赛、校舞蹈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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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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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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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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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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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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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科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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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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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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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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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计划设计大赛获奖者,成功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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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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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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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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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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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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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及校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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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生干部视工作情况由学院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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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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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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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市级以上先进个人(优干、三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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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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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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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校级先进个人(名目同上)、获院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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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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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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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和奖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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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
分
详
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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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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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扣分10分以上,20分以上,3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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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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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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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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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操3次以上,5次以上,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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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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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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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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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课3次以上,5次以上,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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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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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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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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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归宿3次以上,5次以上,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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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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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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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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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记过及以上、严重警告及警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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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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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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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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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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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校科技节、田径运动会、新生征文比赛),参加一次,综合测评加0.05分/人次,进入决赛综合测评加0.1分/人次,累计后综合测评加分。同类型的比赛,按照最好成绩计算综合测评附加分。
2、加减分总值不超过0.6分;因学校加减分分0.6、0.4、0.2三档,故统计中采用四舍五入;
3、加减分需经本人申请或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院综合测评指导小组讨论决定,并向全院公布;
4、本细则从2009年9月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院综合测评指导小组。
理学院关于评选“明星班级”、“优秀班级”的暂行规定
为促进学院班级工作,加强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评对象:院二、三、四年级各班级
二、评选条件
1、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踊跃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投身“提增”育人计划,努力提高学生素质;全班同学互相团结、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能够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有序。
3、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人受到各级处分;对任何公开或隐蔽的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综合测评无D等同学。
5、本班宿舍及其成员在卫生、安全方面,上一学年内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批评和处分,所有宿舍均为合格宿舍。
6、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工作,具有一定特色。
7、班级同学奉献意识强,热心为集体(社会、学校、学院、班级)工作。
8、班级学风严谨,班风良好,学习、卫生、出勤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
① 班级英语学习:国家英语四级通过率超过75%;
② 班级学习成绩:本学年及格率位居同年级同专业班级第一名;
③ 班级计算机过级:江苏省计算机二级通过率位居同年级同专业班级第一名;
④ 班级宿舍卫生:本学年宿舍扣分总和位居同年级最后一名;
⑤ 班级早操出勤:本学年旷操人次位居同年级班级最后一名;
⑥ 班级上课出勤:本学年旷课人次位居同年级班级最后一名;
⑦ 上一学年内50%班级成员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⑧ 上一学年内50%及以上班级成员参加学院或学校工作;
符合四条及以上条件者,可申报院“明星班级”(其中①必选);
符合四条及以上条件者,可申报院“优秀班级”。
三、评选名额:
名额不限,达条件即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间:每年10月份
五、评选方法:
1、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整理材料,提供班级基本状态数据;
2、班级填写申报表,由组织部门审核,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六、评选奖励:
1、“明星班级”下拨活动费400元并发放证书给班长和团支书各一位。(由班级内部确定对班级建设贡献最大的班长、团支书各一名)
2、“优秀班级”下拨活动费200元并发放证书给班长和团支书各一位。(同上)
3、将根据被评班级状态数据推荐参加校“十佳班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本规定解释权归理学院学生办。
理学院关于评选 “十佳学习标兵”的暂行规定
为发挥榜样的模范作用,弘扬先进,进一步实施“提增”育人计划,加强学院学风、班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理学院每学年评选 “十佳学习标兵”。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有关规定,能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学习刻苦认真,本学年内无旷课行为,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为班级第1名或同年级本专业前2名,综合测评为“A”。
3、刻苦钻研、求知欲强、知识面宽,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各种校级及以上级别学习类竞赛获奖者、各级SRT的主持者、学术论文发表的第一作者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到同年级本专业前5名。
4、三年级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四年级国家英语四级≥462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426分)。
5、信科专业三年级需通过计算机二级;四年级需通过计算机三级。(过级等级高者、证书种类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参加社会工作,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7、积极进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个人卫生良好,上一学年内卫生扣分不超过10分。
8、本学年内无任何违反党纪、团纪、校纪校规行为,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评选办法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推荐表,填写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院学生办根据推荐表从中筛选出15名候选人;
2.具体评选办法:学院召开评选大会,15名候选人发表2分钟演讲,由班级派学生代表、学生办教师进行投票选举,最后按照票数多少评出获奖人。
三、评选时间:每年12月上旬。
四、奖励方法
1. 学院对“十佳学习标兵”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把评选“十佳学习标兵”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 评选为“十佳学习标兵”的学生,由学院出榜公示,授予荣誉证书,材料载入本人档案。
本规定解释权归理学院学生办。
理学院关于评选“十佳学生干部”的暂行规定
为发挥榜样的模范作用,弘扬先进,进一步实施“提增”育人计划,进一步加强学院院风、学风、班风、舍风和社团建设,经研究决定,理学院每年评选 “十佳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群众基础扎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本年度内一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
2.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任劳任怨,敢抓敢管,热心完成学院党委、团委、学生
会、党建工作部、科协和其他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获师生好评;
3.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为学院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
策划、实施过主题活动并产生一定影响者优先;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综合测评为A;
5.在日常生活中,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本年度内
卫生扣分不超过10分;
6.“十佳学生干部”获得者应为当年度院“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本人递交书面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任期内学习、工作、
思想品德各方面情况,院学工办从中筛选出15名候选人;
2.具体评选办法:学院召开评选大会,15名候选人每人发表2分钟演讲,由班级学生代表、学工办教师进行投票选举,最后按照票数多少评出获奖人。
三、评选时间:
每年12月上旬。
四、奖励方法
1.学院对“十佳学生干部”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把评选“十佳
学生干部”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评选为“十佳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学院张榜公示,授予荣誉证书,材料载
入本人档案。
本规定解释权归理学院学生办。
理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实施“提增”育人计划,鼓励学生干部积极投身工作,加强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经研究决定每年度对院级及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评优。
一、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团委和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中按全院学生总人数5%评选出优秀。(在校学生会、校社团工作而不在学院或班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需由其所在的主管单位出示证明和推荐信,由学院认定其贡献直接评选,名额另定)
(二)评选流程:
1、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直接产生;
2、被评为上一学年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直接产生;
3、院级其他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组织部正、副部长根据学生干部在任期内的平时表现投票选出。
二、 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大一至大四每班级选出一名优秀班团干;若班团委中间有换届,同学们根据两届班团干部的表现情况推选出一名优秀班团干。
(二)评选流程:
班级同学根据本年度各个班团干部的表现情况投票选出,要求班干部工作认真积极;学习成绩良好;在同学中有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等;
三、评选时间:每年11月下旬。
四、奖励方法
1、学院对“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学院张榜公示,授予荣誉证书。
本规定解释权归理学院学生办。
理学院各项团体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纳入奖励范围的团体比赛包括:校运动会院系杯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乒乓球比赛、健美操比赛、田径比赛、新生杯篮球赛。奖励具体办法:
一、院系杯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按名次奖励
未进前八 每队奖励100元
进入前八 每队奖励200元
进入前四 每队奖励300元 【并按照综合测评加分规则加分奖励】
二、健美操比赛、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按名次奖励
未进前八 每队奖励100元
进入前八 每队奖励150元
进入前四 每队奖励200元 【并按照综合测评加分规则加分奖励】
三、新生杯篮球赛按名次奖励
未进前八 每队奖励100元
进入前八 每队奖励150元
进入前四 每队奖励200元 【并按照综合测评加分规则加分奖励】
四、太极拳比赛、体育大会按名次综合测评加分
(1)太极拳比赛队员奖励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第1-2名加0.6分,第3-5名加0.4分,第6-8名加0.2分,未进入前八名加0.1分;
(2)体育大会个人第1-2名加0.6分,第3-5名加0.4分,第6-8名加0.2分;团体前三名按照 0.3分、0.2分、0.1分奖励。
五、校运动会田径比赛、游泳比赛按名次积分奖励
个人项目:比赛积分按20元/分奖励,并按照综合测评加分规则加分奖励。
集体项目:接力赛积分按照乘倍之前的积分每分20元奖励个人。
理学院学生工作宣传机制
总体工作
1、校内网络宣传;
2、校内板报宣传;
3、校外宣传;
4、编印《理韵》、《学生工作简报》
人员构成
1、宣传部、记者团、学通社成员;
2、班级宣传委员;
3、各部门宣传专门人员;
具体分工
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院学生工作宣传;
团委 书记:负责全院学生工作宣传的安排、负责班主任工作宣传;
团委副书记:负责安排学院学生工作网络新闻的审核、上传;
负责学院大型主题活动的报纸宣传(南农青年、校报等);
落实、安排宣传人员培训,提高宣传水平;
负责每一年度宣传人员的统计,并报学工办备案;
负责每年的优秀宣传集体、优秀宣传个人的评选工作;
记者团执行
1、审核、修改院网络新闻并上传到学生之家、心苑网、团委绿岛;
2、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活动的网络宣传;
3、学院层面大型活动的网络宣传;
4、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学院大型活动、班级特色活动的照片;
5、指定专人负责学院大型主题活动的报纸宣传(南农青年、校报等);
6、督促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院网络宣传;
宣传部执行
1、学院层面大型活动的板报宣传;
学通社执行
1、编印《理韵》、《学生工作简报》
班级执行
团支书、宣传委员负责本班活动的板报及院网络宣传;
备注:
1、各部门、各班网络宣传只需上传到院网站;用户名:lxygzry 密码:4395
2、记者团主要成员负责院网络新闻的审核上传工作,每天一人,值班名单报团委副书记处备案;每晚9:30--10:30审核新闻
3、主席团成员督促下属各部门与宣传部联系,及时宣传;
4、新闻最好当天上传,最迟不超过24小时。
理学院关于宣传工作表彰的暂行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我院宣传工作,展示我院精神风貌,营造和谐环境,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学院今后的发展,院党委研究决定,每年对在网络、报纸及刊物上积极投稿宣传,以及积极开展板报宣传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如下:
一、 优秀宣传集体
(一)评选范围:各班级、各部门、各协会
(二)评选条件:
1、当年在院网络新闻报导数量较多和宣传质量较高;
2、积极开展板报宣传;
3、利用创办刊物等其他手段开展宣传;
4、切实推进了所在集体的宣传,在学院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由集体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3-6个“优秀宣传集体”,发放荣誉证书。
二、优秀宣传个人
(一)评选范围:记者团、宣传部成员
(二)评选条件:
1、当年在院网络及各类报纸、刊物上发表新闻报导数量较多和质量较高并有较大影响力者;
2、利用板报等形式切实对我院的宣传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
3、班级、部门、协会中涌现出的优秀宣传个人,为集体宣传做出突出贡献者;
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15--20名“优秀宣传员”,发放荣誉证书。
三、评选时间:每年11月下旬。
希望广大同学密切关注,积极参与到学院宣传工作中来。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理学院关于评选“优秀雨花台义务讲解员”的暂行规定
雨花台革命烈士陵园是我校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自2003年3月起,由我院牵头共建。为更好地发挥这一教育资源,为我校学生提供新的“提增”平台,2006年4月第一批雨花台义务讲解员上岗,“雨花台义务讲解队”宣告成立,每年3月换届。为激励先进,扩大“雨花台义务讲解队”的影响,经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优秀雨花台义务讲解员”。
一、评选条件
1、能积极参加每次讲解活动,无无故缺勤情况。
2、认真对待每次讲解,不迟到,不提前离馆,无倦怠情绪。
3、对讲解内容熟悉,积极为游客讲解,对待游客态度端正,能按照讲解员老师的要求进行讲解。
4、每次讲解后及时完成讲解日志的填写,认真填写讲解感悟。
二、评选对象
南京农业大学雨花台义务讲解队所有队员
三、评选办法
1、个人递交申请。
2.、经正式讲解员老师审核,筛选。
3、由学院汇总进行评选。
四、评选时间
每年3月。
五、奖励方法
1、学院对“优秀雨花台义务讲解员”的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把评选优秀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提倡奉献、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过程;
2、评选为“优秀雨花台义务讲解员”的学生,在学校张榜公示,授予理学院、雨花台双方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
本规定解释权归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