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做好 2020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2浏览次数:

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招〔2019〕69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一、招生工作保障体系及其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

(二)招生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及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 学科考核组: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天然产物化学学科、生物物理学学科考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考核工作。学科考核组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学位证书);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三)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需提供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2、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1)应届生及硕士毕业不超过3年(2017年1月1日之后);(2)硕士毕业超过3年,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所申请专业的SCI或SSCI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8:00至2019年12月31日17:00),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考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期间,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或扫描件(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往届生不提供学生证)。

3.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8.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不含欲报考导师)。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考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扫描件”,“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或ZIP压缩包后上传

(三)学科考核和学院复核

1.材料考核: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科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未达到上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往届生不提供学生证)。

(3)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8)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

(1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中“本人自述”部分请空白)。

4.复核及体检

学科考核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需到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查。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复核总成绩(W)(100分),由两个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查(W1),综合能力面试(W2)。则总成绩W=W1*15%+W2*85%:

(1)专业知识考查:由三个科目组成。以下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天然产物化学学科:

1.英语

2.业务课一(高等有机化学 或 环境化学,二选一);

3.业务课二(波谱解析 或 农药化学 或 计算化学,三选一)

生物物理学科:

1.英语;

2.业务课一(分子生物学);

3.业务课二(生物化学);

跨专业申请者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能力证明材料。

(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时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申请者个人陈述(含个人简历与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原则上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5.确定并报送复核成绩

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3)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未毕业。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协调小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学院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025-84395554 wqq@njau.edu.cn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2019年11月15日前 学校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院确定申请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布。

(二)2019年11月15日-12月31日 8:00-12月31日17:00 网上报名。

(三)2020年1月1日-3月30日 初审。

(四)2020年3月1日-4月30日 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2020年5月1日 提交拟录取名单。

(六)学校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七、其他

(一) 学院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5%。

(二) 本通知自2020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三) 其他未尽事宜皆宜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