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提高优秀生源选拔质量,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维华

成 员:吴彦宁 冯绪猛 吴磊 张瑾 张良云 吴华 陶亚奇 朱旭东 杨涛 肖庆坤

工作人员:魏倩倩 周玲玉

二、推荐名额

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总数为23名。理学院2025届毕业生180人,其中信科63人,应化56人,统计61人。具体分配如下: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推荐免试名额总数8名;应用化学专业推荐免试名额总数7名,统计学专业推荐免试名额总数8名。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期间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在校成绩单GPA≥3.0。GPA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5.应修满指定的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学分,以及1学分的教授开放课程。

6.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7.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有意向的同学根据推免工作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914上午10点前纸质版交到院教务办(教四楼B106),电子版以“专业-学号-姓名-推免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wqq@njau.edu.cn。

注: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否则取消免试推荐资格;截止时间过后,所提交的材料不得更改,且材料一律不退回。

2.资格审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列入候选名单,未通过审查的将不再列入候选名单。

3.产生拟推荐名单: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名单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排名产生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4.获得推免资格: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结束后方可正式获取我校推免资格。

五、综合排名方案

排名原则:

学院按照提交《理学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占70%)、综合素质得分(占30%)两部分。关于综合素质得分,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科研成果需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鉴定。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 GPA折算分+综合素质得分。

1. 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GPA折算分=本人GPA绩点分÷本年级本专业GPA绩点最高分×70

2. 综合素质评价指对学生在读期间综合能力的评价,包括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及荣誉等,计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具体如下:

1)在被SCI、EI等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计4分;在国家核心期刊(校园学术榜)上正式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计2分(若导师为一作,学生二作,加分减半)。获得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计4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其他专利计1分。(说明:关于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序靠前的第一作者)

2)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及英语、数学、计算机、化学等方面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国际性、全球性比赛第一名(或金奖)加12分,国际性、全球性比赛第二名(或银奖)加10分;国际性、全球性比赛第三名(或铜奖)加8分;全国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计1分。(其中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奖参考国际性、全球性比赛第一名(或金奖)加分,F奖参考全球性比赛第二名(或银奖)加分,M奖参考国际性、全球性比赛第三名(或铜奖)加分,H奖参考全国二等奖加分。)

3)获国家奖学金计3分;金善宝奖学金等名人名公司奖学金(非助学性质)计2分;获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计1.5分,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二等奖计1分,单项奖学金计0.5分。

4)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6分;获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4分;获校五四团员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等计3分;获校十佳运动员、十佳裁判员、校园先锋计1.5分;获院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计1分;获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计1分;

5)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SRT项目,主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参加者得分依次为:国家级计2分、1分、0.6分、0.4分、0.2分;省级计1.5分、0.75分、0.45分、0.3分、0.15分;校级、院级计1分、 0.5分、0.3分、0.2分、0.1分。(SRT需结题)

6)CET-6优秀计1分。

7)通过国家/江苏省计算机二级优秀、三级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及以上计1分。

8)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江苏省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志愿者计1.5分,校级先进个人、校级优秀志愿者计0.5分,校优秀社会实践论文计0.5分。其他类别志愿者视情况而定。

9)在各类文艺、体育的正规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3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记2分,国家三等奖(或第三名)记1.5分;获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1.5分,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记1分,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记0.6分;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和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计0.5分,市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和校级二等奖(或第二名)计0.3分;市级三等奖(或第三名)和校级三等奖(或第三名)计0.1分。

10)大学生参军入伍返校加3分;参军期间立全国一等功加15分,二等功加10分,三等功加6分;参军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等奖项视其等级酌情加(2-5分)。

11) 国际组织实习按照挑战杯全国一等奖加分。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附加分以截止日期前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为准,并附有相关证书或证明,无证书、证明或过期提交不予以计分

2.上述没有列出的奖项,由同学提出申请加分申请,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讨论后决定加分与否和具体分值。团体奖项在个人加分时减半。

3.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重新计算GPA保留多位小数。

4.录取的推荐生均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学年的就业。

5.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成绩不合要求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如有以上条例未涉及到的特殊加分项,可自行提交申请,由学院上会讨论

七、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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